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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以“五个强化”持续推进乡村教育振兴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2-08-12 09:34:54 浏览次数:319

青海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控辍保学、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改善、学生资助帮扶等工作,以“五个强化”抓好制度体系建设、教育资源共享、智力技术支撑等重点任务,夯实乡村教育发展基础,为乡村全面振兴赋能增效。

  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完善教育配套政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突出重点任务,细化完善配套政策,分类做好现有教育帮扶政策的延续、优化、调整。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完善学前教育、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优化学前教育政府购买服务标准,重点支持农牧区教育事业发展。2021年投入各类教育经费306.81亿元,教育建设资金和教育资助经费等稳步增长。将助力乡村振兴纳入《青海省“十四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编制《青海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等专项规划,持续加强农牧区学校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加大特殊教育支持力度,推进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调整优化面向农牧区的本科专项招生计划,确保特殊群体学生“有学上”“上好学”。

  强化基本兜底保障,巩固教育帮扶成果。认真落实相关学生资助政策,2021年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学生资助资金24.83亿元,受资助学生达70万人次。积极做好助学贷款工作,受理申请5.91万人,发放贷款4.12亿元,努力确保“应贷尽贷”。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动实现脱贫地区全覆盖,36.4万农牧区中小学生受益,努力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积极做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监测筛查,推动实现辍学学生“动态清零”。

  强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持续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义务教育能力提升工程、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提升等项目,2022年落实建设资金35.8亿元,建设校舍面积71.9万平方米,切实改善中小学洗浴、饮水、厕所等学生生活条件;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新增学位1.67万个,实现超大班额全面消除、大班额基本消除。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小学全科及紧缺学科专业教师,吸收国家和省级公费师范生492人。建立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聘制度,对长期在乡村从教教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9700万元,引导鼓励优秀教师到农牧区基层学校任教。实施“昆仑领航”名师校长研修项目、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研修项目等,通过国培、省培项目培训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教师2.3万人次,不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水平。

  强化优质资源共享,推进教育支援帮扶。积极落实好教育援青工作,召开教育援青十周年工作会议,优化教育援青工作设计,完善对口支援帮扶机制。2022年推进支援帮扶教育项目57个,项目资金达3.43亿元。充分发挥援青教师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助力提升受援学校办学能力。持续推进省内对口支援工作,选派省内东部地区500名教师组成79个支教团队赴青南地区实施帮扶,对接青南三州受援地区中小学80名优秀校长及骨干教师,开展跟岗研修培训,全面提升农牧区教育教学质量。坚持省内省外并举,稳定现有异地办班规模,争取招生计划,抓好招生组织,努力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条件。

  强化智力优势发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和装备制造、生物制药、新能源新材料等特色产业发展人才需求,调整优化专业结构,着力建设特色专业、打造优势专业。新增藏药学、生态学、环境保护、光伏发电、新能源等专业,紧贴实际培养新兴领域人才。聚焦新形势、新需求,调整新设立服务乡村振兴、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优秀教师培养四类专项计划1298名,落实教育部下达的农村定向招生专项计划530名,安排省内高职院校面向脱贫地区设立乡村振兴专项计划3780名,进一步提高农牧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聚焦现代农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面向在校学生和企业职工、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各类培训。探索建设人才联合培养试点,遴选省内4所高职院校与黄南、玉树等5所中职学校合作开设护理、学前教育、畜牧兽医等专业,积极为牧区培养急需紧缺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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