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构建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有关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表示,经过3至5年持续努力,有关部门应基本建立覆盖全员、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服务体系,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提出,高校应优化培养供给体系,科学研判人才发展趋势及供需状况,建设人才需求数据库,开展人才供需关系前瞻性分析;以促进供需适配为导向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推动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更加契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优化招生计划分配方式,鼓励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学习制度,完善转专业、辅修其他专业等规定。
《意见》明确,高校应强化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打造一批国家规划教材、示范课程和教学成果;健全就业实习制度,推动大学生利用寒暑假至少开展1次就业实习,鼓励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实习机会,支持相关用人单位设立就业见习岗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推动校内外招聘资源共享,建设一批区域性、行业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支持毕业生发挥专业优势到新业态新模式、中小微企业等就业创业。
《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应畅通高校就业指导教师职业发展路径,发布职业标准,将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纳入高校教师职称评审,鼓励就业指导教师等申报相应职称,支持就业指导骨干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深造发展;推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门课题;加强就业研究成果培育和应用,打造高水平学术期刊等研究成果发布载体,定期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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